降水量是用來衡量降水多少的一個概念,它是指雨水(或融化后的固體降水)既不流走,也不滲透到地里,同時也不被蒸發掉而積聚起來的一層水的深度,通常以毫米為單位。降雨量可以用雨量器來測量,同時還可以用雨量計來自動記錄雨勢的變化和雨量的大小,有關雨量的測量我們在后面會詳細介紹。
在氣象上通常用某一段時間內降水量的多少來劃分降水強度。zui常用的對降雨的分類方法是按降水量的多少來劃分降雨的等級。根據國家氣象部門規定的降水量標準,降雨可分為小雨、中雨、大雨、暴雨、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六種(見表2)。
但是,由于各地具體情況不同,各地氣象預報部門對于當地各類降水的標準也有些自己的規定。例如,在廣東,24小時內下50-70毫米雨的機會較多,當地氣象部門規定24小時降水量在80毫米以上的雨才算作暴雨。在新疆、甘肅、寧夏、內蒙等地,24小時內下50毫米雨的場合極少,則規定24小時降水量在30毫米以上的雨都可算作暴雨。
在沒有測量雨量的情況下,我們也可以從當時的降雨狀況來判斷降水強度:
小雨:雨滴下降清晰可辨;地面全濕,但無積水或積水形成很慢。
中雨:雨滴下降連續成線,雨滴四濺,可聞雨聲;地面積水形成較快。
大雨:雨滴下降模糊成片,四濺很高,雨聲激烈;地面積水形成很快。
暴雨:雨如傾盆,雨聲猛烈,開窗說話時,聲音受雨聲干擾而聽不清楚;積水形成特快,下水道往往來不及排泄,常有外溢現象。
按降水的性質劃分,降水還可分為:
連續性降水:雨或雪連續不斷的下,而且比較均勻,強度變化不大,一般下的時間長,范圍廣,降水量往往也比較大。
間斷性降水:雨或雪時下時停,或強度有明顯變化,一會兒大一會兒小,但是這個變化還是比較緩慢的,下的時間有時短有時長。
陣性降水:雨或冰雹常呈陣性下降,有時也可看到陣雪。其特點是驟降驟停或強度變化很突然,下降速度快,強度大,但往往時間不長,范圍也不大。如果在陣雨的同時還伴有閃電和雷鳴,這便是雷陣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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